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15:59:55
借贷人和银行的口头借款合同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贷人要向银行借款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不确立借贷关系,那么借贷人和银行的口头借款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双方不确立借贷关系。
【相关延伸】
问:借款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借款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信息
2、借款种类
3、币种
4、借款用途
5、借款数额和利率
6、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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