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教唆犯在实施完其教唆行为后,在其他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积极有效采取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教唆犯罪中止,如果其个人意图中止犯罪,但未能积极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