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能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行政复议是能撤销的。
【辟谣】
行政复议一律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真相:不是
解析: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提醒】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首部:标题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先写明案由和申请复议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回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致送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