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23:26:27
不可以用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法定理由的,也可以解除合同。然后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个先履行抗辩权跟解除合同是不同的东西,他们之间只是有一定联系而已,毕竟先履行的一方一直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后履行的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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