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审不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审是指在征收反倾销税的一段合理时间后,进口方调查机关可主动或应有关当事方的请求,对征收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是否有必要延续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继续或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或履行价格承诺。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辟谣】
行政复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真相:不是
解析:
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提醒】
提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