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应如何区分

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应当依据法律。《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9 17:05:52

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应当依据法律。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案例】
2015年9月24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高某钻窗进入被害人董某家中,窃取某某香烟一盒,在盗窃过程中被外出归来的董某发现后报警,民警将高某当场抓获。
【解析】
被告人高某在入户盗窃时被董某发现,后被当场抓获,高某并未实现对香烟的占有;而就董某而言,从发现高某到民警赶来抓获高某,高某始终在其控制之下,进而其对香烟也是并未失去控制,其财物实际并未发生损失。因此,高某入户盗窃,已构成盗窃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窃得财物,应认定为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