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虽然是赠与合同,但仍属于合同范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但是,《民法典》又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未经过公证的自然人间的赠与协议,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只要没有实际给付,随时可以撤销合同,无需承担责任。赠与人一旦行使任意撤销权,就可以消灭赠与合同的拘束力,从而不再受赠与合同约束。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如果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受赠人的损失。所以,赠与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仅限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