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行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预决力、确定力、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