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