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一般来说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刑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