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超过判决可以反诉。反诉的构成要件:1、反诉的原告应当是本诉的原告;2、反诉法院只能是受理本诉的法院;3、反诉与本诉应当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应当在本诉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5、反诉与本诉要具有牵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