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6:39:4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中发货地不一定是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这时发货地才可能成为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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