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一)未成年人作案的;(二)全部退赃、退赔的;(三)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https://www.66law.cn/tiaoli/9.aspx#第二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