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