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