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2 22:37:08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因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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