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况能分,有些情况不能分。
婚前房产可分割的情形如下:
第1、结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第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是单方还是双方出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第3、结婚前同居期间双方出资购房,以结婚为目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可以分割;
第4、婚后将婚前房产给另一方加名或者过户至另一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婚前房产不可分割的情形如下:
第1、结婚前取得房产,登记在一方自己名下,并在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分;
第2、结婚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