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或者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