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