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16:02:51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居住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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