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期内可以竞业限制。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即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