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为6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