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公证费用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