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根据遗产的性质来决定在哪个公证处受理。1、继承权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不动产的继承权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