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3)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4)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