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所谓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法(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具有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等特征。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有着密切的联系,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无义务就无责任,民事责任是不履行此种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承担体现了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谴责。侵权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所应该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同理,刑事责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也是开始于刑法的公布施行,国家作为责任要求者,通过制订、颁布刑法规范向一切主体即责任者提出要求,不得触犯刑法,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意志的刑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其执行的命令规范。它的公布施行,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接受这种命令的要求,因而也就意味着国家和任何组织、个人之间的责任关系的建立。这是事先的责任。这种责任关系一旦建立,任何主体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就必须承担刑法所规定的后果。这种由责任者承担责任关系中的后果的责任,就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一种事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