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1、符合时间要求
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2、符合结婚实质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都已经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条件的要求,即,
(1)双方自愿结婚;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都没有配偶;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