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牵引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