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