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07:38:02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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