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的使用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7:38:09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