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