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好后,没有规定一定要办理过户登记,但不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