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