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是否成立了工会无关。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