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
2、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3、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4、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