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的具体情形包含:一、通行、通道相邻权;二、建筑施工临时占用邻地权;三、铺设管线相邻权;四、用水、截水、排水、滴水相邻权;五、防险相邻权;六、环保相邻权;七、通风、采光相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