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区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香港路(华东驾校向南200米)。电话:0518-86226357。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