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两审制。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