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