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那么对于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继承分配的问题,这要看两种情况,如果是法定继承,也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所有的继承人,可以协商继承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有遗嘱的,而且有多人继承,也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是与其他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本身有争议,导致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那只能到法院诉讼。各自提供对自己的有利的证据材料,由法院根据继承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意见,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最后,再由相关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