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案有人作伪证如何处理

在诉讼实践中,有个别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为了帮助他人争取更多的遗产,会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制作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最常见的就是出庭提供虚假陈述。此时,对此类行为的处理,我们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07:11:24

在诉讼实践中,有个别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为了帮助他人争取更多的遗产,会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制作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最常见的就是出庭提供虚假陈述。此时,对此类行为的处理,我们首先要区分作伪证的的人是继承人还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是继承人,他为了多分财产,故意伪造、篡改遗嘱,拿出对自己有利的遗嘱,那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遗嘱中伪造、篡改的部分,按无效处理,同时对他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作伪证,那么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遭受法院的警告,拘留,罚款等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