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漏水具体原因不明,且双方还有这么大的争议,因此建议您们双方委托对工程质量可进行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一般由法定机构认定了就可以作为直接的事实客观依据的。如果物业公司不处理,可以起诉楼上租客和物业公司。楼上漏水指责楼下的责任,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起诉楼上。一切在诉讼过程中解决。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