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3:58:02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