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审查员的要求,选择保留一件专利申请,撤回另一件专利申请,这种方案比较简单,但专利申请人失去了另一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二是专利申请人争辩两件专利申请不属于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