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有什么后果

我国婚姻保护实行登记保护制度,即只有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过对于早年交通不便、管理不便导致的未办理,给予了一定保护。未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7 23:07:45

我国婚姻保护实行登记保护制度,即只有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过对于早年交通不便、管理不便导致的未办理,给予了一定保护。
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会有以下一些后果
1、男女双方均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丧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便按照传统习俗举办婚礼并结婚生子,但仍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很有可能出现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纠纷,但往往却因不注重保留证据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并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没有配偶但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男女双方确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即以夫妻关系相待,群众也公认的,则应认定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没有配偶的另一方若对此知情,也构成重婚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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