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能否反悔而要求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通说观点是,只有在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恢复执行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