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22:13:39
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这里的“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纳税人应正确理解经济利益的含义,不能简单地以现金流入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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