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23:36:57
房产证上写了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夫妻的名字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才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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