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